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
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截止2023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3 月 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
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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