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阳光正暖,南关区怡康园老年公寓里,几名老人围坐在一起,边聊天边晒太阳,“夕阳红”的欢笑声四处洋溢。


(相关资料图)

“吃喝住不愁,工作人员服务贴心,还经常有志愿者过来陪我们聊天,日子过得安心、安逸!”住在老年公寓的王奶奶说。

养老服务,关系民生,情牵百姓。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标制定《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及参与社会发展为目的,持续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20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4.67%,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542家,总床位数4.8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50个,敬老餐厅45个,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近100家,从业人员近5000名,筹备亿元以上康养项目13个,夯实了长春打造中国北方养老名城的发展根基。

健全的养老服务制度,是撑起老人安享晚年的“保护伞”,更是提升社会保障的“催化剂”。

我市通过“构建一个框架、实施一个工程、健全一个制度”,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意见》制定包含28项内容的养老支持政策清单、涵盖25项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明确89项任务的养老服务任务清单,完善了拥有7大应用场景的养老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以《实施意见》为引领,3个清单和1个平台为支撑的养老服务“1+4”发展框架,为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发改、民政、财政、规自、卫健等15个部门联合制定《长春市健康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建立由3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切实保证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有的放矢、有效落实。健全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实现了对29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量化评估。

养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与支撑。我市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养老建设项目的支持,先后为北湖夕阳红养老院二期、华家鹤颜居养老院等改扩建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为九台区老年人失能护理院和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带动和政策激励,累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近15亿元,一批具有品牌示范效应的医养康养型机构陆续建成,引导推动了养老产业有序发展。

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我市投资2.44亿元,建成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带动社会力量陆续新建民办养老机构73家,打造了亲亲园、怡康园、仁大医养等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养老机构。同时,积极为养老机构解决发展问题,为全市养老机构稳定运营提供了支持。制定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政府、机构、行业、社会4个方面责任,配套制定《长春市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操作规程》,为有效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供政策依据。

如何让“老有所养”有“量”又有“质”,考验着地方政府行政能力。我市开展“三边服务”,通过“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床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增强社区居家服务供给。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1892.65万元,支持各城区、开发区建设55个试点项目,包括6个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16个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21个社区长者食堂,以及9个“养老+安全”智慧安防试点项目和3个普惠型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项目,争取上级资金2562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制定3个服务套餐,提供专业照护服务37项。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制定动态照护计划,设置了最低服务时长,切实保证照护服务质量,遴选服务机构50家,开展服务9000余人次。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特困、失独等10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持续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服务对象共8000余名,累计提供服务50余万单。

养老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得更好、更完善,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市将坚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力度,全力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步伐,积极打造中国北方养老名城,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让广大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刘素娜

责编:陈思秀

校对:张   吉

监制:谢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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