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4日讯(通讯员 刘琳)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给广大市民节日出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五一”假期期间,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五一”假期群众出行规律和特点,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针对“一早一晚”两个集中务农出行时段,以国省公路与乡村公路交叉口处路段为重点,加大警力投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
行动中,民警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违法三轮车出行特点,将警力部署到违法行为突出的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以及城区主要路段进行查纠。重点查处三轮车载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宣传工作融入执法管理全过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对三轮车违法载人严查严处的浓厚整治氛围。
【资料图】
案例一
4月29日,交警大队三中队通过工作线索,发现一辆载4人的三轮车在辖区路段出现,执勤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开展主动研判,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路面执勤民警,同时开展路面布控和搜索排查。16时49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祁家村某工地处将三轮车及驾驶人查获。经查,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三轮车违法载4人。执勤民警依法对祁某某准驾不符及违法载人行为给予罚款250元、记9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30日18时46时许,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某厂区处,将4月29日涉嫌违法载人的三轮车驾驶人查获。经查,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三轮车载4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对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载人的行为给予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5月1日15时18分许,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布控时,将4月30日涉嫌违法载人的三轮车驾驶人禇某某查获。经查,禇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三轮车载4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对禇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载人的行为给予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
五一假期以来,共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12起、涉牌涉证8起、酒后驾驶14起,其他违法行为200余起。
民警提醒: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人货混装、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危害极大,在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对车上人员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稍不注意便有可能车毁人亡。请广大的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出行选择正规合法的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载等车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编辑:王军华
编审:邵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