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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6月8日消息(记者韩雨晨)近日,天津市发布《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确定未来五年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提出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务实举措。“《行动方案》突出全面推进,着力营造绿色低碳发展大环境;突出节约优先,着力推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突出共建共享,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突出务实管用,着力推动《行动方案》见行见效。”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鹏说道。

据了解,《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行动方案》工作目标提出,到2027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开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普遍推行,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9.7%,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27.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3.5%以上,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总体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5方面24项具体任务措施。天津市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包括加快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交通运输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社会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等5项具体任务措施,并明确了17项可量化指标;将深入开展污染治理,包括深入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5项具体任务措施,并明确了9项可量化指标。

同时,天津市将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包括优化空间规划布局、强化国土用途管控、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改造提升等4项具体任务措施,明确了6项可量化指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包括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发展绿色科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零碳低碳先行先试等5项具体任务措施,明确了2项可量化指标;还将建立健全政策机制,包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市场化利用、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执法监督、加强考核问效等5项具体任务措施。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文秀表示,2023年以来,天津市累计向28个项目发放碳减排支持贷款16.7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约76.3万吨;首笔592.8万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带动年度碳减排量约34.6万吨。在技术创新方面,天津市积极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全市已有绿色低碳领域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0余家。推动开发低碳(零碳)应用场景110余个,遴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农业农村、绿色生活等领域28个应用场景向全市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孙文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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